那时候,他在南方的广州,我在北方的北京。没有微信,没有视频,连长途电话都贵得吓人。写信,成了我们之间最奢侈的仪式。
我记得特别清楚,每个星期最期待的就是收到他的信。我们约好了,周一我寄,周四他回,这样每周都能收到对方的信。去宿舍楼下开信箱的时候,心跳都会加快。看见那熟悉的字迹,一整天都是亮的;要是没看见,整个人就蔫了,要蔫上好几天,直到下一封信来。
写信是件大事。我得找个没人的时候,泡杯茶,铺开信纸,一笔一划地写。先写“见字如面”,这是我们的暗号。然后就开始絮絮叨叨,什么都写——今天食堂的菜咸了,上课打瞌睡被老师点名,在图书馆发现一本好书,看见一对老夫妻牵手过马路……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,可写的时候,总觉得他就在对面听着,还会笑。
写到最后,总要加上一句“等你回来”,或者“很快就能见面了”。其实“很快”往往是大半年,但我们就这样互相骗着,也骗着自己,一天天地熬过来。
有一封信我印象特别深。那是1999年的冬天,北京下了好大的雪。我在信里写:“今天雪特别大,从图书馆出来,整个校园都白了。我站在路灯下面,看着雪花一片片飘下来,突然特别想你。要是你也在该多好,我们可以一起踩雪,听咯吱咯吱的声音。我伸出手接雪花,接到第六片的时候,它居然没有化,是个完整的六边形。我就想,这大概是老天替我送给你的礼物吧,虽然它到了你那里肯定早就化了。”
他在回信里写:“广州还是二十多度,我穿着短袖在宿舍给你回信。读到你写雪的那段,我走到窗前,虽然外面热风扑面,却好像真的看见了雪花。闭上眼睛,就能看见你站在路灯下伸手接雪的样子。等我们在一起了,每个冬天都要一起看雪。”
就这么写着写着,写了三年。信攒了厚厚一摞,橡皮筋都换了好几根。有时候想他了,就把以前的信拿出来重读。哪封信里他说了想我,哪封信里我跟他闹了小脾气,哪封信里我们因为一点小事吵架然后又和好……所有的喜怒哀乐,都在这泛黄的信纸里。
2001年春天,他终于调回北京了。我去火车站接他,手里拿着他最后一封信——信里说:“这是最后一封了,下次见面,我就不走了。”
他瘦了,也黑了,拖着个大箱子从出站口出来。看见我,我们都愣了几秒,然后他放下箱子,张开手臂。我跑过去,撞进他怀里,眼泪止不住地流。三年啊,一千多个日夜,两百多封信,终于换来了这个真实的拥抱。
后来我们结婚了,有了自己的家,有了孩子。这些信被我仔细收好,放在床底的箱子里。偶尔翻出来读一读,还是会眼眶发热。孩子好奇地问:“妈妈,这些是什么呀?”我说:“这是爸爸妈妈年轻时的故事。”
现在的人可能很难理解了,为什么要写信呢?发个微信不是更快吗?可是你知道吗,那种铺开信纸的郑重,那种等待的煎熬和甜蜜,那种把字写得工工整整的心意,是现在任何即时通讯都给不了的。
每一封信,都是一次完整的想念。从提笔,到装封,到投进邮筒,再到漫长的等待——这个过程本身,就是爱情最朴素的仪式。
前几天晚上,我又翻出这些信来看。他在旁边笑我:“都老掉牙的东西了,还看。”可是看着看着,他也凑过来,我们一起读着二十多年前的傻话,笑出了眼泪。
那厚厚的一摞信,捆着的不是纸,是我们的青春,是我们用最笨的方式爱过的证明。在这个什么都可以速食的年代,我很庆幸,我们曾经那样慢地、认真地爱过一个人。一字一句,都是时光里开出的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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